“十三五”时期,各级财政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将科技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支持。数据显示,2016—2020年,全国财政科学技术支出4.12万亿元(其中中央财政科学技术支出1.53万亿元),年均增长10.37%。同时,着力深化管理改革,加强财税政策供给,支持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
一是重点支持公共科技活动。持续加大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研究和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等公共科技活动的支持力度,特别是持续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为自主创新提供源头动力。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大力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沟通协调,推动“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加快组织实施。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支持科技部启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应急项目,围绕临床救治和药物、疫苗研发、检测技术和产品、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动物模型构建5大方向,动员全社会优势力量开展疫情防控科研攻关。
二是大力支持战略科技力量和高水平创新基地建设。对中央级科研院所采取普惠性支持方式,增加基本支出投入,提高运行保障水平,支持自主选题研究和科研条件建设,院所科研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按照“改革先行、突出特色、绩效导向”的原则,支持中科院、中国农科院等大院大所“个性化”改革发展。支持组建国家实验室,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支持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野外观测站建设,稳定支持其发挥科学观测、科学数据共享等作用,打造高水平创新基地。
三是支持科技人才培养。支持培养国内科技人才,通过安排科研补助经费,支持科技人才开展自主选题、团队建设等。资助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支持其在科研工作中完成创新研究。通过安排“三区”人才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资金,支持优秀科研人员到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提供科技服务,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科技人才支撑。
四是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支持科技部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国家科研任务,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综合运用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金融资本进入创新领域,支持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支持方式,采用“先实施、后拨款”的资助模式,由企业等创新主体先行投入并开展各类科技活动,通过验收后再给予补助,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五是深化财政科技计划和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会同科技部系统重构科技计划体系,将分散在40个部门近百项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科技计划优化整合为5大类,从顶层设计上改变了原有科技计划条块分割、多头管理、支出政策“碎片化”的痼疾,打造了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把钱花在刀刃上”的新机制。会同科技部等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从“放、管、服、落”4个方面,推动建立健全符合依法理财要求、适应科研活动规律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机制,特别是在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限、缓解科研经费报销难、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松绑 激励”政策措施。2019年,配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技部开展了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进一步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
此外,中央财政积极推进科技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研究起草并以国办名义印发《科技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明确中央与地方的权责,督促各级政府履行好科技投入和管理责任的重要制度安排。
在财税政策的激励引导下,近年来,我国科技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科技实力大幅提升,整体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在全球创新版图中的位势进一步提升。研发人员总量、国际论文数量、发明专利授权量等均居世界前列,部分科研领域已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对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领域改善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引领作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显示,中国创新能力综合排名已经由2013年的第35位上升至2020年的第14位,属于全球创新领先集团,也是跻身综合排名前30位的惟一中等收入经济体。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